技术规范
一、设备基本构成及安装位置选择与布置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设备主体包括预处理、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再生和催化氧化(脱附气体处理)单元,辅助设施包括检测与过程控制、电气仪表等单元。安装位置选择应遵从降低环境影响,方便施工及运行维护等原则,并按照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和安全保护距离。设备整体的布置应考虑主导风向的影响,以减少有害气体、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设备运行噪音,符合设备安装现场环境的噪音标准要求。
二、技术规范
1、基本规定
设备的处理能力应根据废气的处理量确定,设计风量宜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设计。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低于80%。活性炭吸附床为固定吸附装置,宜采用活性炭原位再生工艺。宜采用热气流再生工艺,脱附产生的高浓度有机气体采用催化氧化技术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2、预处理
(1)活性炭吸附装置前应设置预处理装置,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之前,必须有两级初效加一级中效干式过滤器进行预处理,确保漆雾去除效率,保障活性炭的吸附效果和使用寿命。
(2)经预处理装置过滤后,废气中颗粒物浓度≤1mg/m³。
(3)预处理装置两端应装设压差计,当过滤器的阻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过滤材料。
3、吸附
(1)活性炭选择:采用烧结炭化工艺生产的阻燃型防水蜂窝状活性炭。活性炭的横向强度应不低于0.3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8MPa。比表面积应不低于750㎡/g,碘吸附值不低于6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40%。
(2)装填量要求:每个喷烤房对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填装量应在1.8m³~2m³之间,活性炭层高不低于60cm。
(3)活性炭吸附层的气流速度宜<1.2m/s。
(4)活性炭吸附装置应具备对活性炭饱和度进行检测的技术,实现对活性炭脱附再生的准确判断和及时操作。
(5)吸附去除率要求:入口废气浓度超过100mg/m³的,活性炭吸附设备去除率应不低于80%。
(6)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压力损失宜低于2.5KPa。
4、活性炭脱附再生
(1)热气流脱附温度不能超过120℃。使用的油漆不能含有酮类挥发性有机物。脱附后气流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在其爆炸极限的25%以下。
(2)再生后的活性炭应通过自动装置降温后使用。
(3)脱附管道需设置高温危险警示标识。脱附管道应做保温处理,保温厚度≥50mm。
(4)采用移动脱附进行活性炭原位再生的,固定吸附设备和移动脱附设备的脱附管路应配备快装式标准对接口。脱附管路进出口中心距地面高度1m~1.5m,方便移动脱附车对接操作。吸附设备旁边应预留移动脱附车停泊位置。移动脱附车应同时具备热脱附功能和催化氧化(脱附气体处理)功能,脱附及催化氧化操作应在固定吸附设备旁进行,催化氧化处理后的气体,应通过固定吸附设备的烟囱排放。
5、催化氧化(脱附气体处理)
(1)催化氧化处理后的气体,应达标排放。净化效率不低于97%。
(2)催化氧化装置的设计空速宜在10000/h~40000/h之间。
(3)催化氧化装置的压力损失应低于2KPa。
(4)脱附风量不低于2000m³/h,贵金属催化剂装填量不少于0.18m³。
(5)催化剂贵金属含量不低于310mg/KG。
(6)催化氧化装置内气流速度宜低于0.4m/s。
(7)催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低于700℃,并能承受900℃的短时间高温冲击,设计工况下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应大于8500h。
6、安全措施
(1)活性炭吸附装置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应安装阻火器(防火阀)。
(2)活性炭吸附装置应配置除静电装置,并配置喷淋或惰性气体保护装置。
(3)吸附装置要有高温报警及降温装置,在吸附操作周期内,吸附了有机气体后吸附床内的温度应低于83℃,当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83℃时,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启动降温装置。
(4)脱附过程要有高温报警和降温措施。当脱附再生操作过程中,吸附装置内的温度超过120℃时,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终止再生操作,启动降温措施。
(5)催化氧化装置要有过热保护装置,催化氧化过程中,装置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0℃。催化氧化装置要有防爆泄压装置。
(6)治理设备应具备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室外治理设备应安装避雷装置。
7、监测系统
(1)末端治理设备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并配备监测系统。能实现对入口浓度、出口浓度、废气温度、活性炭饱和度等重要指标的实时监测。监测系统应具备在线上传的技术条件。
(2)设备现场应设置就地控制柜实现就地控制。就地控制柜应能实时显示运行参数,包括出口TVOC浓度、废气温度、活性炭饱和度,满足设备运行使用中的“实时观测核查”需要,指导末端处理设备有关活性炭脱附、过滤耗材更换等精准维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