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应急管理厅与宁夏煤监局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企业主体、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工作原则,超前研判、提前预警,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监察部门精准研判,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风险事前管控下好先手棋。
《办法》明确将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要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的全流程闭环。
《办法》规定,以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层自燃及容易自燃、冲击地压4大灾害和生产接续计划、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7大方面为重点,开展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立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持续推进煤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办法还对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履行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按照定期分析、重点研判、及时预警、精准执法四个步骤,加强对煤矿企业风险管控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发挥宁夏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工作合力,推进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工作精细化制度化,确保宁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